第十六冊:論聖事:終傅、神品、婚姻(補編 Q 1~68)
簡介
中文版《神學大全》基於單冊的完整性,將補編分為二冊。第十六冊繼續未完成的聖事論,末世論則獨立於第十七冊,如同信仰答覆世界和人生終極問題的流線,《大全》也在世界和人生未來景況的討論中作結。
告解聖事本應在六個主題視野下探討,即告解聖事的本質、效果、聖事的部分、領受者的條件、施行者的條件和權力,以及告解聖事的隆重禮儀。前四個主題在第十五冊中已有過討論。由第五冊和第六冊關於罪、惡習、法律與恩寵的論述,可見聖多瑪斯對於懺悔是德性也是聖事的觀念是一個整體。
本冊還逐一介紹了其他三件聖事:終傅、神品和婚姻聖事。終傅聖事在歷史上的確定較晚,即至多瑪斯的時代,對教會第五件聖事的觀念就是「終傅」。聖師分就這件聖事的本質、效果、施行人和施行方式做相關論述。神品聖事亦循此脈絡,兼顧聖經啟示與教會傳統,以圓滿的主教品位為中心,上下延展相關的議題。婚姻聖事主要討論其聖事本質,並且顯然聖師解決了許多這件聖事與當時法律相關的問題。
精華摘要
1.「人之於告明的義務,來自兩方面。一方面來自天主的法律。依此,並非所有人都有義務告明,只有那些在受洗後陷入死罪的人有此義務。另一方面來自人為法律。依此,所有人都有此義務。」(第六題第三節正解)
2.「婚姻是本性的義務和教會的聖事。因為婚姻是本性的義務,所以和兩件事有關。一是行為者方面所需要的,即是正確的目的。所以,兒女被列入婚姻的利益中。二是行為本身所需要的,這種行為因為所針對的材料正確而是善。所以,婚姻的利益是『信德』。」(第四十九題第二節正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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